国际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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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与交流,落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杜布罗夫尼克纲要》精神,中国国际教育交流协会开始征集2020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我校为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院校,现将项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欢迎校内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一、项目宗旨

项目以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平台为依托,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开展教育合作项目。通过互学互鉴,合作共赢,在高等教育的不同领域开展合作与交流,尤其在科研合作、学术交流、课程开发、联合实验室等方面加强合作。

二、项目说明

1.项目设置

本项目只受理中国高校与中东欧17国高校间的联合教育项目。中东欧17国是指阿尔巴尼亚、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北马其顿、黑山、波兰、罗马尼亚、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希腊。中国高校为主要申请方,需联合1所或多所中东欧方高校进行合作,合作必须获得欧方高校的书面承诺。

2. 合作形式

中国高校与中东欧17国高校合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科研合作、学术交流(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课程开发(网课、慕课)、联合实验室等。

3. 资助领域

2020年度重点支持中欧高校在医疗卫生(如公共卫生研究)、生物技术、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人工智能、机器人研究、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科学、智慧城市、工程技术(如车辆工程、轨道交通、电气工程、化学工程)、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数据分析技术等领域开展合作。

4. 资助项目数量及金额

2020年度资助项目数为10-15个,每个项目资助资金视项目不同分为5-15万元不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组织实施中与合作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于2020年度一次性拨付。原则上每所高校每年只有1个项目可以获得资助。

5. 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0年10月-2022年9月),申请人根据项目管理办法需提交联合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需提交结题报告。

三、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高校为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院校。

2. 中欧双方高校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遵循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原则。

3. 联合申请项目需获得中东欧方合作高校的书面承诺及实质性参与。

四、联系方式

有意申报的单位或教师可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咨询项目申报详情。

咨询电话:85310583,景老师。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