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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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365研究生管理手册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量:

目 录

序  言…………………………………………………………

第一章 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职责……………………

第二章 研究生学习安排………………………………………

第三章 研究生教学纪律管理规定……………………………

第四章 研究生课程学习与科研管理规定……………………

第五章 研究生用印及多媒体教室钥匙管理规定……………

序 言

1. 学院研究生工作分为行政管理工作和业务管理工作;

2. 学院研究生行政管理工作实行主管院长负责制,主管院长下设研究生秘书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学院研究生业务管理工作实行主管院长负责下的研究中心制,研究中心主任负责中心所管理的研究方向,中心主任由学院委任与调整;

4. 学院研究生业务管理工作由研究中心主任负责,具体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及本学科专业的发展与建设;

5.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招生、教学管理等工作由学院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由研究生秘书管理,按统考研究生要求管理;

6. 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由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结构安排、课程设置(30学分)、培养方式、教学实践(2学分)、开题报告、方向研究报告(作为一门方向课,计3学分)、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3学分)、学位论文、毕业就业指导等组成;

7. 学院研究生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程6-719-21学分、方向课程5-710-14学分、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训练,2学分、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3学分)、学术活动,l学分。

8. 学院实行研究生课程主、辅讲制(即每门课程由1名主讲教师和1-2名辅讲教师讲授)。原则上每一位具有研究生课程授课资格的教师只能选择一门主讲课程,同时可选择1-2门辅讲课程;

9. 学院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批准,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学位的教师可作为辅讲教师承担研究生课程;

10. 学院研究生实行导师培养制。第一学期末,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由学院调配、确定研究生导师;

11. 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匿名评审制度,每年由学院统一组织评审,评审通过者由学院集中组织答辩(含预答辩和正式答辩);

12. 学院研究生毕业答辩的资格审查:①修完规定的课程32学分;②完成教学实践2学分;③通过中期考核;④通过开题报告;⑤完成研究方向报告;⑥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2007级开始实施);⑦论文匿名审查通过;预答辩通过;

13. 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的遴选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学院鼓励研究导师应承担一定数量的课题,以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向性;

14. 学院鼓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参与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活动,并将业绩作为导师工作及其学生培养质量的评价指标之一;

15. 学院鼓励导师在提高研究生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同时,加强对研究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指导,积极参与研究生的职业指导;

16. 学院设置研究生培养奖励基金,以奖励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优秀研究生和有突出业绩的研究生管理人员;

17. 本规定也适用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以此作为学校研究生处和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查、确认的依据;

18. 本规定没有涉及的内容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 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职责

1、学院所有导师要积极参加研究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心实施严格的考核制度。对无故不能参加或是不参加的导师,中心有权作出必要的惩处。但若仍无法坚持研究中心工作的导师,中心可提请学院学术学位委员会按照本规定第四条处理。

2、学院规定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可在两个学科专业方向带两名硕士研究生;教授可在三个学科专业方向带四名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可在四个学科专业方向带六名硕士研究生。外聘和学院非全职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可在一个学科专业方向带一名硕士研究生;教授可在两个学科专业方向带两名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可在两个学科专业方向带三名硕士研究生。

3、学院所有硕士生导师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硕士专业教学工作量和指导硕士研究生的任务,鼓励导师积极承担新课教学任务。学院规定导师每年为硕士研究生授课时数是80学时(不含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工作量,其中至少承担1门本专业课程)。

4、凡是无故不承担或是拖延承担教学任务的,学术学位委员会一经核实,有权在下一年度停止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资格。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取得按规定遴选。三年内若反复出现该现象,学术学位委员会有权中止其硕士导师资格并相应停止或不得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建议学院院务会,将其调离商学院。

5、研究生研究方向以中心要求及导师指导为主,研究生论文选题应结合所学学科和研究方向的前沿。中期考核所带研究生需提供两篇与以上方向性一致的研究论文,毕业论文开题须符合研究中心及导师所确立的学科研究方向(按学校规定的答辩要求所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方向须符合同样要求)。

6、每指导1名研究生,导师工作总量(课时)为60学时,分三年计入本人年度工作量中。研究生因各种原因超时不能按期毕业的,不再计工作量,导师负责其延期毕业或肄业。

7、硕士生导师应积极完成本科教学任务,无故或是不完成相应本科教学任务的,学院相关部门有权建议学院学术学位委员会按照本规定第四条做出处理。

8、硕士生导师对其指导的研究生负有政治思想工作职责,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研究生遵循规范的学术道德。


第二章 研究生学习安排


1、第一学期——第三学期集中学习本专业的学位课和专业课。

第三学期末交一篇研究综述。

2、第四学期:各专业相同

3月中期考核;

4月开题报告;

3、第五学期:各专业相同

11月交导师审核论文

1月论文定稿、制作

4、第六学期:各专业相同

3月提交论文、预答辩

4月论文送审、填写毕业申请等

5月论文答辩

6月学位委员会审议、毕业典礼

附则:

(一)best365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

根据《best365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best365的实际,对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做出以下规定(满分为100分):

课程考核

被考核的研究生考核各门必修课(按各专业培养计划执行)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者为优秀(30分);必修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其中有一门课成绩低于75分,高于60分者为良好(20分);必修课有两门以上(含两门)成绩低于75分,高于60分者为合格(10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0分);一门课不合格,补考后仍不合格者亦为不合格(0分)。
   
二、科研考核

被考核的研究生提供两篇符合研究中心所确立的研究方向的文章并且较为优秀的文章或者提供一篇符合研究中心所确立的研究方向已发表在重要期刊上视为优秀(30分);被考核的研究生提供一篇符合研究中心所确立的研究方向且较为优秀的文章视为合格(10分);不提供者为不合格(0分)

三、纪律考核

被考核的研究生按照到课率、听报告次数、参加集体活动次数、参加社会实践等进行评定。

被考核的研究生到课率为满勤,积极参加学术活动,热衷于集体活动及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等视为优良(20分);被考核的研究生到课率为满勤,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对集体活动及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等表现较好视为合格(10分);被考核的研究生经常无故缺课,不积极参加学术活动,不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视为不合格(0分)

四、导师考核

被考核的研究生学习态度认真,积极参与导师进行的教学及科研等工作者视为优良(20分);被考核的研究生学习态度端正,导师对其科研及教学等工作表现较为满意视为合格(10分);被考核的研究生学习态度差,导师对其科研及教学等工作表现不满意者视为不合格(0分)。

考核小组根据以上四方面的考核意见提出筛选结论:优秀(总分在85以上)、良好(总分在75以上)、合格(总分在60以上)、不合格(总分在60以下);对于政治思想优良、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合格者,可进入硕士论文阶段(60-100分);纪律考核、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导师考核中任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规定者,中期考核不予通过,但允许其在本考核后3个月内重新考核一次。


(二)best365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为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的管理,每位研究生必须在正式进入课题阶段之前进行开题报告。

一、资格审查

1、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情况进行审查,成绩达不到要求的不能开题。

2、导师负责审查研究生开题前的文献阅读、方案论证等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题应具备的条件。

3、考核学生在校表现,不宜继续培养者不能开题。

二、开题报告内容

开题报告包括研究生书面选题报告、论证小组意见两个方面的内容。

书面选题报告由硕士生用A4纸打印,选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所选题目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3、论文实施的技术方案和技术路线;

4、预期效果;

5、完成论文的时间和所需条件;

6、存在问题;

7、主要参考文献。

论证小组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论证组具体论证意见及评审结果;导师组组长的意见及中心主任的意见。

三、论文开题报告的组织工作

开题报告由各中心组织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论证小组组成。

2、研究生利用PPT对其选题内容向论证小组做出全面的报告。论证小组对

研究生论文的题目、文献资料、关键技术等方面问题进行认真的论证,经认真评审后填写具体评审意见。

3、开题报告通过后不可随意改题。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签署意见,报中心同意并备案,并应及时重作开题报告。开题时间到论文答辩需要12个月时间。

4、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会后,才能进入论文实施阶段,没有开题报告的研究生不能进入论文实施阶段。开题内容与最后提交论文不相同者,不接受答辩申请。

5、对开题审查未通过者,要在1个月内重新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进入论文实施阶段。对推迟开题者,在同一时间进行开题。

6、开题报告论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可由各中心安排,论证会后一周内各中心将开题报告和论证会小组意见报科研办公室备案。

(三)best365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安排(试行)

一、预答辩对象

开题通过的研究生。

二、预答辩资格审查

拟申请进行预答辩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进入预答辩程序(资格审查由研究中心初审,交学院确认)。

1、学完规定的课程,并达到要求的学分。

2、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必须与导师的研究方向一致,在校期间每位研究生至少必须在核心以上刊物(2007级开始实施)与其导师合作发表1篇与中心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

3、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一次以上,提交会议论文一篇以上。

4、学院规定硕士研究生三年中至少参加学术报告或活动20场。

5、学院规定硕士研究生三年中至少参加seminar10次。

6、翻译英文学术论文1篇。

7、提交研究综述1份。

8、参加过课题或其它项目研究。

9、通过中期考核。

三、预答辩程序

1、预答辩申请。在导师对论文全文预审通过后,申请者本人向导师递交论文预答辩书面申请。

2、预答辩委员会组成。预答辩由导师主持,指导小组成员、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也可根据需要邀请校内外其他专家参加,人数3--5名(包括导师)。
   3
、预答辩委员会决议。预答辩后,预答辩委员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就“论文是否符合毕业要求”和“能否提交学位论文正式答辩”进行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
   4
、预答辩结果
   
1)论文预答辩后,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对其是否提交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的表决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参加当期的学位申请程序。若委员会表决结果为“不同意提交(论文需充分修改后,方可提交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则申请者必须在认真修改论文后,才能进入学位申请程序。
   
2)对于个别论文完全不符合毕业要求的,需认真修改,直至论文达到要求,必要的可延期毕业。

3)通过预答辩的学生可以按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预答辩的学生必须延期答辩(一般延期到6月份),其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原则上延期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

5、预答辩时间安排

3 1 日前 递交预答辩申请和论文全文书面稿;
3
5 日到3 7日预答辩资格审查,由各研究中心完成初审;

3 8日到3 9日学院对预答辩资格进行确认;

3 10日到3 20日期间预答辩工作。


第三章 研究生教学纪律管理规定

为确保我院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为研究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考勤

学生必须参加所有课程的学习。学院对每天的课程都有严格的考勤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将占该门课程成绩的10%。

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按时上课,必须至少提前三天提交请假申请表并获批准(除急病或紧急事故等不可抗力事件外,不得事后补假),未获批准而缺席者,均以旷课论。

1 上课期间严禁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或早退者,考勤成绩扣除10%;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五次(含五次)者,取消其一学年的评奖资格;

3、 学生无论是否请假都要做考勤记录。每缺课一次考勤成绩扣除20%,缺课累计达三次(含三次)者,取消其一学年的评奖资格;每门课程缺课时间累计达该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者,必须重修该门课程;

4、 学生在整个学习期间旷课累计48学时(含48学时)者,将被取消学籍。

二、课堂纪律

学生应保持教室良好的学习环境,要爱护教学设施,应尊重授课教师、教学助理以及其他同学,因此,特制定如下规则和要求:

1、上课期间全体学生必须关闭手机,授课时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2、上课期间不得吃东西、看报纸,不得随意进出教室,擅自离开课堂者应在课间休息时返回教室;

3、除授课教师要求的课堂讨论外,学生应认真听讲,保持课堂安静;

4、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授课教师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劝退课堂;并将作为平时考核和违纪处理的依据。

三、实验课纪律

1、学生应在指定时间、地点上机,上机时应按规定操作。

2、学生必须按教学内容上机实习,不允许在计算机上自行安装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程序软件。

3、爱护机房设备,不得频繁开关机器,不得用力拍打键盘、鼠标,不得随意使用与上机无关的设备,下机后要按规定正常关闭机器,严禁随意拨弄、拆卸计算机等设备,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维护费用或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4、上机时,注意上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任意变换指定的座位,操作服从指导。

5、不准随意乱动计算机的联线、网线、电源插头,确保网络教室的安全使用。

6、上机时,应保持机房环境卫生,不得随意抛弃废物,不得随意带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不准在机房吃零食,闲谈、喧哗打闹,不准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7、下课后,应由班长检查计算机是否已全部安全关闭,并将所有电源切断,及时锁好门窗,做好机房的安全防卫工作。

8、学生上机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四、作业

作业指每门课程结束后根据教师的要求提交的由个人完成的报告,报告也必须是文章形式,在指定日期内交授课教师。

1、上交作业期限由授课教师确定。

2、在规定期限后十天内上交的作业或报告,作为迟交处理,扣除总分的20%

3、学生在规定期限后十天仍未上交作业或报告,该作业或报告将作不及格处理。

4、学生不交个人作业的,该门课程个人作业成绩作零分处理;由于不交作业导致总学分不够的学生,不给其补考机会,但允许重修。

5、学生应当独立完成自己的作业。学校严格禁止任何有违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的行为,对任何剽窃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

五、考试纪律

1、凭本人学生证方可进入考场。

2、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可交卷出场;

3、考试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

4、答题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所有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纸上,书写在试题或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5、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需举手询问;

6、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有上述行为之一者一律按作弊论处;

7、开卷考试中,不允许借用他人的书本、教学讲义、字典或其他未经教师许可的材料等;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试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由监考人员统一验收,验收无误方可离开考场。试题、答题纸和草稿纸均不得带出考场。


第四章 研究生课程学习与科研管理规定

一、课程学习管理

硕士生课程设置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

(一)学位课程包括:

1、公共学位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3学分

2)第一外国语(除英语外,也可开设日、俄、德、法语) 4学分

若两门公共学位课同时低于75分,则必须重修。

2、专业学位课4-5门,12学分

专业学位课程使硕士生能够掌握本专业的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非学位课程包括:

1、学科课程1

2、学科方向课程4-6

3、必修环节:

1)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训练,2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加强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的训练。实践(参与具体的科研项目、实验设计、技术开发和服务等)、社会实践或调查等。硕士生教学实践按照《best365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的暂行规定》执行。参加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两周。实践环节一般不得免修。

2)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

阅读大量专业文献,总结提炼出综述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学位论文的构思、框架、目标、科学性、可行性,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通过,可获得1学分。

3)学术活动,l学分。

五、课程学习和考核

1、学分基本要求: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应修满34-37总学分的课程,包括实践环节和科研训练。其中必修课(含必修环节)不少于29学分、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均应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方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2、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学位课程一律要求考试,选修课原则上也要求考试。考试一律按百分制评定成绩,60分以下为不及格。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实验、实习、开题报告、学术活动等教学环节用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查成绩一律按合格、不合格评定,由导师及有关教师写出评语和考查结果,方能取得学分。

3、硕士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缓考,经院(系、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其中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不予补考。

六、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最迟应在入学后的第二学期末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对每个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践环节、科研能力训练和开题报告进行全面审查。中期考核严格进行,并建立筛选机制,合格者方可继续完成学业。

二、科研管理

1、科研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提高研究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研究生要把科研工作与课程学习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开展科学研究,提高科研能力。

2、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拟订合理的科研计划,对学习期间科研进展的步骤、各个阶段的科研内容和要求作出相应的规定。

3、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必须与导师的研究方向一致,在校期间每位研究生至少必须在核心以上刊物与其导师合作发表1篇与中心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硕士研究生视为第一作者。

4、学校鼓励研究生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前提下,参加各种学会和研究会,积极开展和参与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学院规定硕士研究生每三年必须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一次(费用从访学费中出),提交会议论文一篇。

5、学院规定硕士研究生三年中至少参加学术报告或活动20场。

6、学院规定硕士研究生三年中至少参加seminar10次。

7、翻译英文学术论文1篇(50种外文期刊论文)。

8、提交研究综述1份。

9、研究生的科研数量与质量应当作为优秀学生评选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10、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记入学籍档案。

第五章 研究生用印及多媒体教室钥匙管理规定


1、研究生若需要学院开出的证明,包括学历、成绩单、个人身份、户口迁移、请假条、补办各种证件等盖学院印章,须由本人提供导师签名的书面材料。

2、由主管老师进行初审、核实并报主管院长批准。

3、经主管院长的审核、签字后方可由印章管理人员盖章。

4、研究生上课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需由专业班长提前2小时到学院办公室办登记,领取钥匙,并及时归还。

5、没有提前到学院办公室登记,领取钥匙延误上课的,专业班长负全责。

6、要爱护教室的设施,下课后,应由专业班长检查计算机、投影仪是否已全部安全关闭,并将所有电源切断,及时锁好门窗,做好教室的安全防卫工作。